非法狩猎,还用上了无人机!
2025-07-04 11:00:5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陈一鸣 周小耀 | 点击量:636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一鸣 周小耀)近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利用无人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经查,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孟某某伙同他人,利用搭载红外探测设备的无人机先后猎捕12只环颈雉(俗称“野鸡”)。经鉴定,涉案的环颈雉被确认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也是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办案干警综合考虑其在审查起诉阶段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和退出非法所得等情节,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但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经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意见后,该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无人机等科技领域绝非法外之地,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厉打击使用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活动。希望广大群众如发现非法狩猎、交易野生动物等的行为,及时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或林业部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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